(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一日)
毛主席:
關于華北財經辦事處工作結束簡報如下:
一九四七年二月至五月邯鄲財經會議中各區(qū)到會的人,都感到華北各解放區(qū)的財經工作有迅速統一之必要,向中央及各中央局建議,成立華北財經辦事處,為統一領導機關。中央同意,并推薦必武為華北財辦主任,華北各解放區(qū),各推一得力人員為副主任,各中央局及邯鄲會議均無異議。必武四月在晉綏奉到中央電報,即趕赴邯鄲參加會議。邯鄲會議的決議,業(yè)經中央批準,并令各區(qū)遵照施行,一年來各解放區(qū)財經工作,基本上是照著決議方向去進行的。惟華北財辦各區(qū)推出的副主任陸續(xù)到齊,先是晉察冀的南漢宸同志,七月到建屏。因冀中、渤海間貿易往來有問題,九月赴渤海,適值華東工委在渤海召開高干會,華東財政因受戰(zhàn)爭影響,情況極為嚴重,遂電華東工委要南代表華北財辦參加高干會,協助工委解決渤海財政問題。十月底,南始偕華東薛暮橋同志到華北財辦。晉冀魯豫的楊立三同志是十一月下旬才到職的。十一月華北財辦才分工辦事,南漢宸兼財政組,薛暮橋兼經濟組,楊立三兼軍工組,王學文任研究組,西北湯平同志最遲,于今年一月才到職。也在這個時候調到了申伯純同志任秘書處長,華北財辦的機構才算建立起來。為了準備發(fā)行統一貨幣,設立了中國人民銀行籌備處,并派南漢宸同志任籌備處主任。
去年十二月下旬至今年一月,召開了華北軍工會議和交通會議,三月間召開了華北金融貿易會議。這幾個會議的召開,事先都報告了中央和中工委,并提出一些問題要各區(qū)準備材料,后來情況變化,除軍工會議系照預定計劃進行外,交通和金融貿易會議都采取了經驗主義的開會方式。軍工會議和交通會議的結論都報告工委,都已印成小冊子。金融貿易會議通過的綜合報告亦經中央批準。四月中央決定晉察冀、晉冀魯豫兩區(qū)全部合并,華北財辦取消,成立中央財政經濟部。華北財辦遂于五月底結束,必武和各副主任曾報告中央、中工委及各中央局,宣告解除華北財辦主任、副主任的職責。
華北財辦名義上存在雖有一年,實際擺開攤子工作不過半年。以邯鄲財經會議始,以石門金融貿易會議終。絕大部份時間是花在會議中。會議的召開,開會的經過,會中的決議和總結,雖單個的都作了報告。華北財辦作了一些事。如規(guī)定供給標準草案,設立中國人民銀行籌備處及其工作基金的籌措等等,都作了報告。但在結束時應該有一個工作總結性的報告,以供主席和中央對華北財辦存在時期的工作,好作概括的了解,我們自己也好檢討一下工作經驗,以便能得到若干教訓。我們竟沒有這樣作,這是很錯誤的,這是無組織、無紀律的一種表現。現在愈想愈不對,這錯誤應由必武個人負責。現在原在華北財辦做領導工作的同志都已分散到各種工作崗位,不能集合起來檢討,只好由我個人負責來作報告。
華北財辦成立以后做了的工作,我個人擬作如下的估計:
(一)調整了各解放區(qū)間的相互關系,減輕了各區(qū)財經工作的矛盾,如撤消了各區(qū)間的關稅壁壘,規(guī)定了兩區(qū)貨幣兌換比較合理的辦法,增進了各區(qū)民間貿易工作往來等等。
(二)協同各戰(zhàn)略區(qū)負責人,調劑了貧富區(qū)的財政,較富區(qū)幫助較貧區(qū),使較貧區(qū)在財政上得以減少其困難。
(三)在財經工作人員中開始傳播了毛澤東思想,以發(fā)展生產,保證供給為財經工作的總方針,確定了戰(zhàn)時解放區(qū)財經工作的基本路線,使戰(zhàn)時脫離生產人數、供給標準和人民負擔三個基本矛盾的要求,得有調劑。
(四)反對了在財經工作人員中,相當嚴重的山頭主義、本位主義。
(五)為統一財經工作做了些鋪平道路的工作,思想上、物質上都為統一作了些準備工作。
(六)搜集了解放區(qū)一部分財經問題的材料,可供研究之用。
(七)在準備華東野戰(zhàn)軍軍用流通券時,犯了不小的錯誤,急性病,官僚主義,自作聰明,結果使流通券不好行使,應當作廢,公家損失很大。
(八)理論修養(yǎng)差,對某一問題有意見,不能說出一番道理來使人信服。
上述工作估計,因未經各副主任研討,錯誤在所難免,是否有當?請予指示!
董必武
十月二十一日子平山